聖體後,我處於正在寫的這個祈禱中,我想著,我要寫些有關靈魂處在那時做些什麼事。這時上主對我說了以下的話:「女兒,他從萬事萬物中超脫出來,為能更居住在我內。不再是這靈魂生活,而是我生活。由於他不能領悟他所理解的,此乃不懂的了解。」 ~《自傳》18‧14
我知道,凡達到出神經驗的人會很明白這個差異。至於沒有經驗的人,則會覺得混淆不清,事情能夠是這樣的。 ~《自傳》18‧7
一般所謂的這個結合的祈禱,如何發生的,又是怎麼回事,我不知如何解釋。這些事情在神祕神學中有解釋;我不知道其專用的語詞。我不知道何謂意識;我也不明白靈魂或心靈有什麼分別。這對我而言,全是相同的。而有時靈魂離開自身,其發生的方式,好比當火燃燒起來,滿是火焰,有時會化為猛烈熾燃的火焰,迸發出的火焰,飛躍到很高的地方,超越火的本身。但火焰並不因此就不是火,仍是火中相同的火焰。 ~《自傳》18‧2
得到上主的恩惠,是一種恩寵;明白這是什麼恩惠和恩寵,則是另一種;第三種恩寵,則是知道如何描述和解釋恩惠。 ~《自傳》17.5
為此理由,及其他許多的原因,我勸告處於第一種祈禱方式的人,即第一種水,對於祈禱的初學者,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從一開始就要棄絕每一種安慰,下定決心,惟獨幫基督背十字架,如同一位好騎士,他們願意無薪俸地效忠國王,因為他們的酬薪是確定的。我們要雙目注視著真實而永恒的王國,這是我們力求得到的,常常把這個王國置於眼前,這是非常重要的,尤其是開始起步的時段。因為後來會看得很清楚,不如致力於:記得萬物續存的時間很短促,及萬物如何空無所有,該怎樣視休息無非就是磨難;為了活下去,必須忘掉這一切。 ~《自傳》15‧11
我所極力勸誡的是不要放棄祈禱,因為在祈禱中,人會洞察他所做的事,從上主得到痛悔,並且得到提昇自我的剛毅。 ~《自傳》15.3
第一級:以勞力澆灌花園,使用個人的臂力從井裡打水上來。 第二級:第二種得到水的方法,係由花園的主人來安排的,亦即,轉動水車的把柄,經由導水管得到水,園丁的勞力較少,得到的水卻更多;他不必一直工作而能休息……這個方法適合於所謂的寧靜祈禱 ~《自傳》14‧1
我的看法一直都是,將來也是,每位基督徒,如果能夠的話,要設法和有好學問的人交談,而且是,愈有學問的人愈好。凡行走祈禱之路的人,極其需要這個忠告;他們愈有靈修,需要則愈大。 ~《自傳》13.17
我寧願一個人的心靈沒有祈禱,也不願一個人開始時不走在真理中。 ~《自傳》13.16
一旦靈魂看見現在他已是順服的,而且清楚地明瞭,她自己乏善可陳;面對這麼偉大的君王,他也知道,對虧欠天主的鉅額,回報得這麼少,兩者都使他羞愧──到了這裡,又何必浪費時間呢?我們必須繼續上主擺在我們面前的其他事;我們也沒有理由把它們撇下不理,因為至尊陛下比我們還清楚,什麼東西適合我們吃。 ~《自傳》13‧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