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靈魂除了怕得罪天主之外,還畏懼或害怕其他的什麼,這是個很嚴重的不利。……如果一個人,如我說的,行走在真理中,在至尊陛下的面前,且懷有一顆純潔的良心,根本就沒有什麼好怕的。……凡達此境界的人,他的愛不是裝扮出來的,如同處在開始起步的階段時,而是這麼充滿強力的衝勁,也渴望看見天主。 ~《自傳》26‧1
這些魔鬼使我們多麼驚嚇,因為,由於我們對名譽、財產和愉悅的把持不捨,我們甘願受驚嚇!魔鬼和那違背自己的我們聯合起來,我們愛慕和渴望的是我們本該厭惡的,那時,牠們真的能大大地傷害我們。因為,我們把自己使用的武器提供給對方,使之和我們交戰,把必須用以防衛的武器全交給了對方。這是極其悲慘的事。然而,如果我們為天主而厭惡一切,擁抱十字架,努力真實地事奉天主,魔鬼勢必像遠避瘟疫一般,逃離這些真理。牠是謊言的朋友,而且是謊言的自身。牠必不會和行走於真理中的人簽定合約。 ~《自傳》25‧21
願至尊陛下容許,使我們敬畏祂,祂才是我們該害怕的,使我們明白,一個小罪之危害我們,超過來自所有地獄聯合一起的危害。因為,事實就是這樣的。 ~《自傳》25‧20
願至尊陛下容許,使我們敬畏祂,祂才是我們該害怕的,使我們明白,一個小罪之危害我們,超過來自所有地獄聯合一起的危害。因為,事實就是這樣的。 ~《自傳》25‧20
在此祈禱中,他不只看見靈魂內重大的過失和蜘蛛網,還看盡所有的細微塵埃,無論多麼細微都遍覽無遺,因為太陽非常明亮。因此,無論一個靈魂多麼辛苦努力,以達到成全,如果這太陽佔有了靈魂,一切看來都顯得污濁不堪。靈魂就像玻璃杯中的水:如果不照射,這水看起來很清徹,只要太陽一照射,就會看出來充滿點點微塵。這比喻是很貼切的。靈魂在這個神魂超拔之前,認為他小心翼翼地不得罪天主,而且按照他的能力,盡所能地去做。然而,一旦被帶入這個祈禱,正義的太陽照耀他,使他張開眼睛,他看到這麼許多的塵埃,他會想要再閉上眼睛。他還不太算是大能神鷹的小鷹,仍不能直接凝視太陽。不過,在他張開眼睛的短短時間裡,他看見自己一片混濁,滿身泥巴。他記起聖詠所說的:活人在禰面前不得稱為義人。 ~《自傳》20.28
人往往用錢賺來地獄,買到地獄永火和無窮無盡的痛苦。啊!如果人人視錢為無用的糞土,這世界的局勢會多麼和諧,會避免多少的法律訴訟!如果對名譽和錢財不自私自利,人與人之間會有何等的友誼!我認為這會解決所有的問題。 ~《自傳》20.27
他深深懊悔那操心自己名譽的時光,也悲嘆他所受的欺騙:相信世俗所謂的榮譽是榮譽。他看到,世俗所相信的榮譽,是個多麼至極的謊言,我們全都被騙。他瞭悟,真正的榮譽不在於虛偽,而在於真理,有什麼就是什麼,沒有就是沒有,而一切皆空無,甚至不及空無,且不得天主歡心。 ~《自傳》20.26
在那急切渴望看見天主中,我忘掉了一切;對靈魂而言,沙漠和孤寂比世上所有的友伴還好。如果有什麼可以安慰靈魂的,那就是和受過同樣折磨的人交談。 ~《自傳》20.13
有時,祂很高興,我們看到祂願意賜給我們恩惠,在至尊陛下方面毫無保留;而當我們因著謙虛而抗拒時,會留給靈魂同樣的效果,如同靈魂同意時一般。 ~《自傳》20‧6
因為眼淚獲得一切:一種水吸引另一種水。 ~《自傳》19‧3